怎么写引注

根据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的《法学引注手册》,“引注原由网信息准确、完整、简洁”是引注的基本要求之一。可是,现实中很多文章连最起码的“准确”二字都难以做到。

廖梅博士(武汉大学)的学位论文《目的犯研究》,第一章第三节中有一句话:而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刑法理论则一般认为,目的犯(又称意图犯),是指以行为人主观上具有某种特定目的(或意图)作为构成要件的犯罪。这句话的脚注为:蔡敦铭:《论我国刑法中的目的犯》,载于蔡墩铭主编:《刑法总则论文选辑》,台湾五南图书公司1973年版,第291页。

因为写文章需要,笔者找来了蔡墩铭主编的《刑法总则论文选辑》一书阅读,竟发现这个引注存在三处错误。

首先当然是大家都能发现的第一个“蔡墩铭”写成了“蔡敦铭”,这估计是作者打字的时候疏忽打字而出现了别字。

其次,笔者循着引注的页码,并未找到相关内容,第291fvCJsiNQj页实际上是叶志刚写原由网的《作为犯与不作为犯之比较研究》。与引注意思相同的应该是第288页的以下内容:“目的犯以有一定之意图出现为犯罪之要件,故目的犯之承认表示犯罪之成立,应多出一个要件。”

最后,图书出版年份也错了。民国纪年以1912年为民国元年,换算成公元纪年应该加上11。此书出版年份为中华民国73年,因此换算成公元纪年应为1984年www.58yuanyou.com

此外,《刑法总则论文选辑》其实分为上下册,引注最好注明是上册还是下册。

从这些错误上可以看出,作者实际上并没有看过这篇文章,大概率是从别人的引注中直接抄过来的,抄的时候还可能抄错了。

作者:杨银德,税务律师,专业从事税务筹划、税法顾问、税务风险诊断、税务稽查应对、税务处罚听证、税务行政复议与诉讼、虚开、逃税、骗取出口退税犯罪的辩护等涉税法律服务,“禾八兄”百家号、头条号、微信公众号、搜狐号等自媒体平台的fvCJsiNQj运营者。想了解更多干货和资讯,请关注微信公众号:hebaxiong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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